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开展“未巡先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25
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重要指示批示,强化统筹理念和系统思维,与驻在高校党委巡察组协作配合,面向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开展“未巡先改”工作,推动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前移监督关口,切实把统筹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树立“一盘棋”思想。驻校纪检监察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高度审视统筹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开展“未巡先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未巡先改”的主动性、自觉性。驻校纪检监察组自觉融入“大监督”格局,主动加强与驻在高校党委巡察组的工作协调,建立健全项目沟通、线索移交、联动协作等工作机制,抓实巡察成果运用,全面梳理学校党委巡察组对有关基层单位巡察发现的问题,制作共性问题清单,内含11大类52项具体问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照清单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统筹衔接,促进成果共享共用,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二是抓实“治未病”工作。上医治未病,监督检查工作亦是如此。驻校纪检监察组开展“未巡先改”工作,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统筹基层监督力量,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前移监督关口,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驻校纪检监察组面向各基层纪委书记召开“未巡先改”专题工作会议,就工作内容进行具体部署,并联合基层纪委将“未巡先改”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对照学校党委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未巡先改”,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查找具体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间,挂图作战,确保问题彻底有效解决,从源头上遏制巡察发现问题再生。 三是发挥“再监督”作用。驻校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职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充分发挥基层纪委“探头”作用。对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上交的“未巡先改”工作整改清单和工作报告,驻校纪检监察组制发《关于开展“未巡先改”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纪委以协作组为单位,聚焦问题查找是否精准深入、整改措施是否结合实际、整改问题是否落实到位等重点环节,对组内各单位提交的工作整改清单和工作报告开展交叉互查。驻校纪检监察组汇总形成交叉互查整改清单再次下发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继续加以整改,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贯通各类监督上主动作为,在抓早抓小抓苗头问题上持续用力,紧盯“未巡先改”工作整改情况,持之以恒加强监督检查,以高质量监督保障驻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