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职责



发布日期:2022-04-26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

第二纪检监察室职责


1.负责协调落实党内政治监督工作,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2.负责协调开展政治监督检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3.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驻在高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部门的监管,压实主责部门监督责任,强化监督的再监督。

4.负责协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7.负责牵头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和整治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工作。

9.负责牵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驻在单位年度述责述廉工作。

11.负责驻在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

12.负责对二级单位纪委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