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岗位职责(综合室) 发布日期:2022-04-26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岗位职责(综合室)1.协助组长加强组内政治理论学习。督促组内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 2.协助组长做好工作统筹。制定组内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做到年初有要点、年中有推动、年终有总结,确保将市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常委会部署要求一贯到底。 3.协助组长推动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协助组长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动会、研判会等,听取工作汇报,加强指导督导。 4.强化工作规范。协助组长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并落实组务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工作机制,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结合纪检监察业务,协助组长完善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5.协助组长推动工作创新。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围绕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不到位,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用于探索实践,不断创新思路举措、方式方法,着力打造特色亮点,提升工作质效。 6.协助组长开展纪律作风教育。经常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督促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理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组内干部出现“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现象。 7.协助组长加强对本组主办的讲座、研讨、座谈、报告会等的审核,严把政治关、内容关。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教育干部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和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不准”有关规定,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网下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和政策言论的行为严抓严管严处。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组织生活会和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8.协助组长做好干部教育培养。坚持压担子和教方法并重,注重在重大专案、专项工作中培养锻炼干部,支持干部到信访岗位、基层一线实践锻炼。统筹组内工作和干部成才需要,加强内部轮岗交流。督促干部落实培训责任,按要求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协助组长履行学习小组组长职责,每周组织1次学习小组集体学习。 9.协助组长做好日常请示报告。定期报告市纪委全会分工任务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分管委领导报告1次工作。 11.协助组长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按期组织“三会一课”,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 12.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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