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副主任岗位职责(第二纪检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2-04-26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副主任岗位职责(第二纪检监察室)1.协助副组长围绕第二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2.协助副组长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履行政治监督首责。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驻在高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3.协助副组长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部门,压实主责部门监督责任。 4.协助副组长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5.协助副组长根据执纪审查、日常监督、问题线索等渠道发现的问题,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制度建设。 6.协助副组长统筹实施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 7.协助副组长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高校党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8.协助副组长组织开展驻在单位年度述责述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